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通知公告2014-06-20 10:0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收藏本文

各位研究生:

2013-2014学年度,我院研究生在学业、学生工作以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良好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浓郁氛围,我院现开展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1级、2012级、2013级在读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

    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三、评选日程安排

    2014年6月20日- 6月24日,申报/初审

    2014年6月24日- 6月26日,公示

四、评优比例及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

1.评选比例: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占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每个年级总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占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每个年级总人数的10%。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参评学年度担任研究生主要干部(包括研究生会主要干部、党支部或团支部主要干部、各班级主要干部等),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尽心尽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统筹管理能力,在学生工作中起到核心骨干作用,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在研究生干部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1.评选比例:占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各个年级硕/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10%。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参评学年度担任研究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主要干部、党支部或团支部主要干部、各班级主要干部等),或者积极参与学校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做了较多服务同学的工作,得到大家认可的非研究生干部同学,工作热情主动,踏实肯干,积极参与各项研究生活动,工作业绩良好,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

五、评选程序

1.申报:各项评优奖项均采用自愿申报原则,提交评优电子版《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优申报表》(见附件),于6月24日下午4:00前发送至邮箱gdxydj@163.com,邮件主题:年级+姓名+评优申请,请务必按要求发送;纸质版材料同步交至学院228室。

2.评审: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标准对上交的评优材料作出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4年6月26日前进行终审,终审后确定正式名单。

六、评选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是增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请同学们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评优评选中。

2.学生申报评优时,三类荣誉不可兼报。

 

附件:《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优申报表》

 

 

                                      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标签:#学年 #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