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2016年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公告通知2015-09-24 22:3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收藏本文


为做好我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

2. 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够在20169月前获得本科毕业证;

3. 获得所在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保送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016年我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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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和考核选拔程序

1. 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即日起可在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101.4.63.89:8260/)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不再使用。

2. 推免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28日开通)进行填报专业志愿。

3. 我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 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前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5. 复试。我院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需向学院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需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到我校体检的学生可于109日、1015日、1021日,800——1130 1430——1700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

6. 初定拟接收名单。学院初定拟接收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学院将拟接收的名单在学院和学校招生考试处网站予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申请者也须配合进行系统的操作。

7. 学院在1023日前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8. 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招生考试处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理科四栋)

联系电话:020-393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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