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公告通知2014-06-13 22:4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收藏本文


201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档案的转移

(一)各位毕业生党员认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转移登记表》(附件1)发给支部书记,以党支部为单位汇总后,于616日上午11:00前发至邮箱:gdxydj@163.com。邮件主题:学生党支部名称+组织档案转移登记表。

(二)623日,学院从大学城组织办领出毕业生党员档案。领取党员档案后,按要求做好归档工作。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

(一)各位毕业生党员按《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登记好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暂时不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也需在《登记表》中登记,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暂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因。

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附件4),联系卡留学院保存。

请各党支部汇总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和《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附件4)电子版材料,于616日上午11:00前发至邮箱:gdxydj@163.com。《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附件4)纸质版送228室王伍老师。学院将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或大学城校区组织办审核和编号。

(二)学院620日到组织部组织科领取经审核并编号的《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重新打印两份,一份学院(系)留存,一份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于24日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或大学城校区组织办。

(三)学院党务信息管理员于625日开始按经审核并编号的《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的内容,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版)。为做好半年党内统计,打印介绍信后不要保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不从党员数据库中转出。

(四)学院625日将打印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装订成册,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公章。

(五)学院625日从组织部组织科或大学城校区组织办领取加盖公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三联,并下发给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联存根留校党委组织部备查。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以院()为单位进行,由二级党委(总支)副书记负责,并指派专人负责。其中,研究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先由院(系)从组织部转出后,再移交研究生院(处)归入个人档案。

(二)要注意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发展对象登记表》、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党员教育培训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应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2.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写成书面材料,由各二级党委(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3.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学院党组织将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培养意见,并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发展对象登记表》、思想汇报材料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4.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及时转移。

(三)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组织关系转移与教育管理

1.属于正式党员的组织档案由各单位从组织部转出,并归入个人档案;属于预备党员的组织档案由学校继续保存,预备期满,通知其回校转正。暂缓就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挂靠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两年后仍没有接收单位的,组织关系及个人档案转送生源所在地党组织;对于组织关系和档案在学校保存超过两年的往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各学院(系)要通知本人尽快办理档案转出,并说明原因,于625日前上报组织部。

2.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负责继续管理和教育,待确定单位后再转移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也可通过QQ群、微信、飞信等网络手段建立网上平台,加强与党员的沟通联系,督促他们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落实工作或找到愿意接受的党组织或存满两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那些漠视党的纪律,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一律作自动脱党处理。

3.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要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联系卡留学院保存。

(四)全体毕业生党员务必认真阅读、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以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附件(请在年级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1.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转移登表

2.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3.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4.暂缓就业党员联系卡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必读)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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