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关于2013—201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管理2014-11-17 13:2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收藏本文

各位2012级、2013级研究生:

2013-2014学年度,我院研究生在学生工作、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华师[2014]141号)精神,为表彰先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研究生工作部(处)将开展2013-201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级、2013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二、评选奖项: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文体活动标兵与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三)志愿服务标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四)社团活动标兵与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三、评选日期:

      20141117 - 1120  申报

      20141121- 1123 初审

      20141124 - 26   公示

      20141127   提交终审

    四、评选条件

      参见《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华师[2014]141号文附件4

五、评选名额

 

学院

各学院12、13级全日制脱产研究生人数

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6%)

文体活动标兵与文体活动先进个人(4%)

志愿服务标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4%)

社团活动标兵与社团活动先进个人(2%)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147

9

6

6

3

 

六、评选程序:

   1.申报:各项先进个人奖项均采用自愿申报原则,在1120日晚上9:00将《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纸质版(见附件1)交至院研究生会常静(电话:15521272102,办公室:318),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wu@m.scnu.edu.cn,《审批表》中的“先进事迹”部分不得用书信体。校研究生会、研究生报、心语轩的先进个人申报表经学院加意见后直接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处)。同时申报多个奖项的要按照每个奖项要求单独提交申报表,申请材料中的支撑材料不得相同。

    2.评审:学院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和名额分配对上交的先进个人材料先作出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加盖公章),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通过初审的材料和填好的《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附件2)上交学校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终审,终审后公示并确定正式名单。

3.发文:研究生工作部(处)根据最终评选名单,向学校主管领导呈送评选报告,经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七、注意事项

   1.学院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严格把好初审关。

   2.校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报干部、心语轩干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3.各项目评审将按照条件严格评审,务求真实,宁缺勿滥。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doc

   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pdf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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