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曾永裕奖学金”和“华藏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管理2014-11-25 13:4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收藏本文
各位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自2014年起,我校结合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曾永裕奖学金”和“华藏奖学金”评选条例,依据新修订条例,特开展本年度“曾永裕奖学金”和“华藏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要求和名额
“曾永裕奖学金”和“华藏奖学金”的申报标准和审核要求,请见《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曾永裕奖学金”评奖条例》(2014年版)(附件1)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华藏奖学金”评奖条例》(2014年版)(附件2)。凡符合“华藏奖学金”评奖要求者均可提出申请,全校共10个名额;“曾永裕奖学金”按2015届应届生人数5%名额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我院共4个名额。
“华藏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
“曾永裕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学习)在读毕业班研究生。
二、申报程序
(一)11月27日(周四)下午5:00前,凡符合奖励条件者填写相应的奖项申请表并准备好《申请审批表》、《申请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交至院研会周美玲同学(电话15521196187,办公室6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wu@m.scnu.edu.cn,逾期不候。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准确、清晰,材料内容真实,排版得体。相关评优条例见附件1、附件2。
(1)“华藏奖学金”、“曾永裕奖学金”申请人还均需提供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佐证材料可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佐证材料需与申请表夹在一起,每位申请者独立1份。)
(2)“华藏奖学金” 申请者须提交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章的贫困证明。
(二)学院对申请者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推选候选人,并将汇总表、候选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分校区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处)管理办公室。
三、奖励方式及目前欠费学生参评问题
1、学校将对获奖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发放相应奖学金。
2、根据《关于加强全日制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华师【2009】146号文),欠费学生不得享有各种评优、评奖和推荐资格。根据新修定的华藏奖学金和曾永裕奖学金评选条例,凡未缴清学费及住宿费及品行不端、诚信有问题者,均不予推荐。
四、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2014年 11月20日- 12月1日 | 1、研究生填写相应奖项的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上交学院进行申请。 2、 学院根据各奖项评奖条件及学生欠费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各奖项的学院候选人。 |
2014年 12月2日- 12月5日 | 学院按评奖条例要求将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工作部(处)上报本学院各奖项申请情况,需要上交: 1、“曾永裕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6); “华藏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7) (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曾永裕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华藏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 (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其他申请相关材料 (1)“华藏奖学金”、“曾永裕奖学金”申请人均需提供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佐证材料可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佐证材料需与申请表夹在一起,每位申请者独立1份。) (2) “华藏奖学金” 申请者须提交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签章的贫困证明。 |
2014年 12月8日- 12月26日 | 研究生工作部(处)对学院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机构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 |
2015年1月中旬 | 研究生工作部(处)拟稿,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由研究生工作部(处)制作荣誉证书并由学校加盖印章。 |
2015年3月-5月 | 研究生工作部(处)制作发放奖金名单,交财务处转入学生工行或建行个人账户。(具体转帐时间待华藏奖学金捐赠资金汇入学校后确定)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10077
联系地址:学院228室
附件:1.“曾永裕奖学金”评奖条例.doc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2014年11月24日